案情简介
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唯品会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旗下B2C电子商务网站“唯品会”(vipshop.com)是一家大型名牌产品折扣网站,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唯品会”迅速在电子商务领域站稳脚跟,并逐渐发展壮大, 2012年3月“唯品会”成功登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华南首家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
2011年6月27日,“北京锐赞品牌顾问有限公司”在第35类“眼镜(光学)、眼镜盒”等服务项目上申请第9646506号“VIPSIGN”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并于2012年9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唯品会公司对该商标提出争议申请,我司舒芳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本案。
在本案中,我方代理人为唯品会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引导客户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唯品会VIPSHOP”品牌的极高知名度,并在争议裁定书中准确选取了唯品会公司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在先注册的第9088485号“VIP及图”商标、第9088509号“VIPSHOP”作为论述商标近似的引证商标,并从商标的整体外观、呼叫、含义、指定使用服务等方面对双方商标进行了全面、详细、客观的对比分析,并最终促成了案件的成功。
商评委最终接受了我方的意见,裁定争议商标与唯品会公司在先注册申请的引证商标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切实维护了唯品会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案焦点
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申请注册的第9088485号、第9088509号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其使用会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与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