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晖,中国商标法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兼职研究员,国际商标协会中国商标事务委员会主席、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专家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副理事长,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烟台大学兼职教授,天津知识产权进修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并入选北京市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库,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之一(共八十一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行政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
黄晖1990年毕业于外交学院,继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十二年。其间,留学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CEIPI),获国际工业产权研究文凭。后师从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教授,从事商标法等知识产权的专业研究,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黄晖加盟万慧达公司,成为公司的高级合伙人,凭借雄厚的专业实力,办理或指导办理了千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经办的诸多诉讼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界的经典案例,在国内外均产生深远的影响。
黄晖多年来笔耕不辍,硕果颇丰。其撰写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被列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商标法》被中国大多数高校选定为商标法的专业教材;《欧盟知识产权法》是中国大陆第一部系统介绍欧盟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著作。黄晖还参与编写了《WTO知识产权协定常识问答》,并担任《中国商标报告》执行主编(目前已经出版至第12卷),《中华商标》杂志编委会委员,《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法官评述》特约编委等等。黄晖与他人共同编写的《商标诉讼法律手册》已成为商标从业人员的必备书目。此外,黄晖还翻译有《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商务印书馆 1999年版),另著有多篇中、英、法语专业论文。
作为商标法方面的专家,黄晖曾参与国家商标战略的制定,为这一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纲领性文件贡献过智慧和力量。此外,黄晖还作为专家参与过商标法多个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工作。
因其卓越的专业实力,黄晖数度当选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2011年、2012年)中国区知识产权业务杰出个人,以及《世界商标评论》(World Trademark Review)(2011年-2015年)中国区商标业务杰出个人,并荣登Legal 500力荐律师榜(《2015 Legal 500亚太专刊》)。此外,黄晖还被知名英媒《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评选为中国区“知识产权之星”(2015年),被知名法律杂志《中国法律与实践》(China Law & Practice)评选为中国区知识产权业务杰出个人(2015年),并被《亚洲法律评论》(Asialaw Profiles)评选为“中国区知识产权领域杰出人物”(2016年)。
案件
万慧达代理欧舒丹公司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成功维权 (2013)
万慧达代理双叶社通过行政诉讼,成功撤销他人恶意批量抢注的“蜡笔小新”文字和图形商标 (2011)
万慧达代理西南药业在“散列通”商标行政纠纷案中,成功维持了其注册在第5类西药上的“散列通”商标。该案被评为200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之一 (2009)
万慧达代理客户以姓名权成功对抗他人的在后商标申请 (2012)
万慧达代理内蒙古小肥羊,在西安小肥羊烤肉馆等数家“小肥羊”对"小肥羊及图"商标的争夺战中,成功证明其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并以此获得了该商标的注册 (2006)
万慧达代理蒙牛集团,使其"酸酸乳"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我国首例在司法程序中认定的未注册驰名商标 (2006)
万慧达代理连德尔大药厂通过诉讼,成功撤销他人非法转让和许可商标的行为,该案成为处理商标非法转让及许可的示范性案件 (2005)
万慧达代理中信集团在与顺德中信家具制造厂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胜诉,成功制止被告使用“中信”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 (2008)
万慧达代理双叶社通过诉讼成功以在先著作权对抗他人在后商标的使用 (2012)
万慧达代理米其林公司通过诉讼制止他人在餐饮指南上使用米其林标志的行为
万慧达代理拉科斯特公司通过诉讼使其“左向鳄鱼”图形商标获法院支持
文章
黄晖专栏丨商标注册、使用与诚信的关系及价值判断
《欧盟商标立法最新进展以及和中国商标法的比较》(下)
《欧盟商标立法最新进展以及和中国商标法的比较》(上)
黄晖专栏丨知识产权法中法定及酌定赔偿数额的综合认定及举证要求
条分缕析丨欧盟商标新法今起生效
欧盟商标立法做出重大修改
亚投行在“AIIB.ORG”域名争议案中获得支持
红罐黄字指向“王老吉”还是“加多宝”?
2013年新商标法第59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对商标注册和使用制度的完善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对商标注册和使用制度的完善
商标法2013年第三次修改导读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辨析
中国商标立法与保护2012-2013年度述评
“FROM FRANCE”表明商品来源 未提管辖异议一案可审多地侵权
商品本身的形状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从商标法颁布三十年和第三次修改看商标注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商标法三十周年与我的商标情结
立体商标的注册与保护
试论商标侵权行为中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
中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欧盟法院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的侵权责任要件
略论与平行进口有关的商标侵权行为
方言读音相同 商标是否侵权——“土造”与“土绍”酒因方言读音一致而引起的商标侵权纠纷评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产品形状的保护问题研究
发行借记卡、信用卡的服务不能构成对智能卡商品的使用
2009-2010年商标立法最新动态
“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侵权——对“鳄鱼”诉“金鳄”商标侵权案的评析
中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加拿大联邦法院支持了米高梅公司“狮子吼”声音商标的注册
欧共体普通法院明确了对图形化文字商标的保护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意见对商标审判中的若干问题做出明确
欧共体法院指出在后欧共体注册外观设计并不当然成为侵权抗辩的理由
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判例评析
论商标通过结合主商标使用取得显著性
“散利痛”及“散列通”商标争议案法律评析
从鳄鱼商标之争看如何计算商标国际注册的争议期
费列罗公司特有包装装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保护
以地域原则解决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与注册商标的冲突——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时须明确的一个问题